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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章 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

所属书籍: 回到老公自宫前

一直以来,丁巫都是可靠的义兄形象,心里永远的一抹温暖。甚至魏采薇重活一世,心理年龄都够到当丁巫的老娘了,她还是把丁巫当成大哥,像上一世一样尊敬他。

丁巫上一世一直没有成亲,丁汝夔出狱赐官、赐还家产,丁巫恢复了国子监监生的身份,也没有成亲和考科举。

他半生坎坷,后半生如闲云野鹤般,寄情于山水,四处游历,甚至一度出海下了西洋、跟着商队走西域、穿越草原和沙漠。

他后半生都在弥补着前半生困在铁岭、不得自由的遗憾,后半生到处跑,到处都留下他的足迹。

就像一个饿极了的人,下半生的愿望就只剩下吃饱饭,别无他求。

丁巫自由自在,不愿被家室所累,也不想害得别人家好姑娘一辈子独守空房,所以干脆不结婚。

所以,对于魏采薇选择和汪公公当对食夫妻,丁巫一点意见都没有。

丁巫经常对她说,半夏妹子自己开心就好,不用在乎别人的议论。

而这一世,丁巫好像对陆缨有意思?

陆缨上辈子嫁人不久就当了寡妇,最后选择出家清修。

不过,以魏采薇现在对陆缨的了解,她出家清修八成只是一个走出夫家、得到自由的幌子而已,陆缨才不会坐下来抄经,估计她最后带着心爱的佩剑行走江湖去了。

这样想想,陆缨和丁巫两人上辈子的结局其实是殊途同归呢。

魏采薇半夜闻着桃酥的香气醒来,看着丁巫打着呵欠,用扇子扇着刚烤好的桃酥,快点凉透了好包起来送给陆缨。

反正满脑子都是问题也睡不着,她干脆披了衣服,下楼问丁巫。

“对不起,把你吵醒了。”丁巫有些抱歉。

魏采薇帮着丁巫扇风,“又是送给陆统领的?”

丁巫面不改色,“是的,感谢她救了我。”

魏采薇:“汪大夏也救了你。”

丁巫依然绷得住,“汪大夏几乎每天来蹭饭吃,我都多做一份留给他。”

丁巫还有高官贵公子的矜持婉约,但魏采薇是个爽利的性子,自知绕来绕去肯定绕不过丁巫弯弯肠子,干脆挑明了直说:“丁大哥是心悦陆统领吧?”

丁巫站起来,从水缸里舀水洗脸,“尽说些孩子话。我与她地位天壤之别。”

的确,丁巫和陆缨一直都身份悬殊。现在如此,以后也是如此,等陆炳一死,嘉靖帝一死。陆家被抄家下狱,到时候丁巫已经恢复贵公子的身份,陆缨如果一直不嫁的话,她会是阶下囚。

他们两人的地位,永远都不会对等。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不是你强我弱,就是我弱你强。

魏采薇说道:“咱们不说地位,只问自己的心,丁大哥如何看陆统领?”

丁巫看着铜盆里渐渐平静下来的倒影,“我很佩服她走出闺阁当锦衣卫,还有永不放弃的勇气,若不是那晚在水底识破她的女儿身,我恐怕一辈子都蒙在鼓里。”

“我有时候想,如果当年我爹在兵临城下之时有陆缨这种无畏的勇气,拒绝严阁老死守城门的建议,带着大明军队拼死一搏,或许很多人的悲剧,包括你、还有那个进宫的陈经纪,你们的人生悲剧就都不会发生了。”

丁巫一直都是善良温柔的人,不怨天怨地,甚至能够跳出为人子的天然立场,去反思父亲可能犯下的错误。

无论如何,丁汝夔是兵部尚书,天下兵马大元帅,他都没有试一下就放弃了抵抗。

哪怕陆炳也比丁汝夔强些,当年陆炳违背死守城门的命令,去求嘉靖帝,打开城门,放难民进城。陆炳至少在最坏的结果里做出最后的努力。

魏采薇说道:“不管怎么样,这都不是你的错。”

丁巫摇头,“我一直渴望着做些什么,来弥补父亲的过错,是陆缨给了我机会,不嫌弃我是个文弱书生,大胆的用我,比起知遇之恩,熬夜做点小点心实在太渺小了,不足挂齿。”

魏采薇半信半疑,“只是如此?”

丁巫:“当然。”

桃酥凉透了,丁巫麻利的包起来,当然还没有忘记给魏采薇留两块,“给你明天当早饭——我明天很早就要出门,不能给你做早饭了。”

丁巫的心思,采薇不能看透,其实连他自己也不能。

水底下的“一吻”,其实不算是男女之吻,因为根本无关情爱。丁巫觉得陆缨眼神坚定,她的勇气能够感染到他,原本丁巫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,但是陆缨身上仿佛有光似的,照进他晦暗的人生里,他本能的伸手想要抓住这束光。

但是听到陆家和吴家议亲的消息,丁巫觉得陆缨一旦嫁人,夫家恐怕不会容许她继续这样女扮男装的当锦衣卫了,倘若这束光都要熄灭,他又要陷入无边的黑夜。

丁巫知道他地位卑微,不能改变什么,但他不能像当年的父亲一样,兵临城下,不做尝试、不做抵抗,他尽力在陆缨面前表现自己,想把这束光留的久一些。

更久一些。

如此,而已。

次日,魏采薇醒来,丁巫果然一清早就去了头条胡同忙去了。

楼下巷子传来马蹄声和口哨声。

是正要赶往锦衣卫衙门的汪大夏,他每天都特意走弯路,经过这里,路过的时候会吹口哨,如果魏采薇已经起床梳妆了,她会打开窗户,对着他微笑挥手回应。

听到动静,魏采薇开窗说道:“你等会,有个东西要交给你。”

魏采薇下楼,将昨晚丁巫连夜烤的桃酥给汪大夏,“送给陆统领的。”

又把昨晚丁巫留给她的桃酥分给汪大夏一个,“这是跑腿费。”

汪大夏不肯要,“一个桃酥你早饭肯定吃不饱的,两个才够嘛。”

哟,这觉悟,让魏采薇对他刮目相看。毕竟汪大夏这种嗜吃如命的人能够把到嘴的食物放弃,那是相当不容易啊!

吾家有夫初长成。

魏采薇目送汪大夏离去。

汪大夏骑马出了甜水巷,拐到鼓楼西斜街,就放慢了马速,打开包裹——吃魏采薇的早餐他舍不得,但是偷吃陆统领的点心他是一点都不会犹豫的!

魏采薇还是对他过于自信了。

汪大夏打开了包袱皮,里头是熟悉的油纸包,油纸包上有一张纸条,纸条上写着“不许偷吃”四个字。

是丁巫写的,他料事如神,晓得汪大夏目无上司,会偷吃陆缨的桃酥。

不过,这并不会阻碍厚脸皮的汪衙内“作案”。

东西是我送的,陆统领不知道里头有几个,我稍微偷吃两块她又看不出来,何况丁巫也不可能为了这一点小事去问陆缨你收到几块桃酥!

所以汪大夏还是打开了捆扎的红绳,打开油纸包,居然还包着一层油纸,上面还写着八个字,“桃酥一包,共计八个”。

丁巫的字迹是漂亮的瘦金体,汪大夏模仿不来。况且纸上还有丁巫那枚不离身的小印章,篆刻的“巫“字。

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丁巫太了解汪大夏的德行了,晓得第一张纸条无法阻止他肚子里的馋虫,还有第二道防备等着他。

一切都是为了确保他的心意完完整整的被陆缨收到。可不能被汪大夏分了去。

一块都不行。

汪大夏绷着脸,就像个莫得感情的送货机器,将桃酥给了陆缨。

陆缨交代今天的任务,“你把锦衣卫历年所收集的白莲教教徒画像全部找出来,要画师统统临摹一遍,晚上带给头条胡同们的暗探看。”

锦衣卫的画师们是最有名的,连宫廷画师都是挂在锦衣卫名下领俸禄,所以一天临摹整个白莲教露过脸的教徒不在话下。

汪大夏下去办事。

陆缨打开油纸包,分给父亲一半,命人送给陆炳。

若平时,陆缨一定亲自去送,但自从上次陆炳在吃了丹药后情绪暴躁训斥了她几句,陆缨就一直避免和父亲面对面,父女关系有些僵。

陆炳看到女儿派人送的小点心,连连叹气摇头,这个丫头的脾气和我太像了,她毕竟是个女孩子,将来我若不在了,她该怎么办呢?

与此同时,另一个父亲也为儿女发愁,是父愁者联盟,正是汪千户。

汪千户那天得到了多斯还的两千两银子,这是原配妻子的嫁妆田换的银子,理应交给汪大夏,去把三里屯的嫁妆田重新买回来的。

汪千户是有原则的,如今汪府过紧日子,他也不会拿着妻子嫁妆去填家里的大窟窿。

但是汪千户担心银子一旦交给汪大夏,他又胡乱拿去败家,所以汪千户把银子留下,去了朝阳门外的三里屯,想找到当初的买主,把原配的嫁妆田赎回来。

到了地点,汪千户几乎以为自己记错了,昔日的良田被围墙或者篱笆给圈起来了,建了房屋、祠堂等等,西北边还有好几个大馒头般的坟墓,坟包上还没有长草,四周都种植着有些年头的青松。

原来嫁妆田被改造了成坟地和配套的祭田,祭田祭屋等等即使被抄家,只要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罪,都属于免除之列,可以不用被抄没充公。

所以有风险意识的大户人家一般会置办祭田祭屋,以防万一,将来子孙们有个退路,片瓦遮身,当做栖身之所,不至于一败涂地。

汪千户一看,就晓得这块地是不可能赎回了——人家都改成祭田,坟都迁过来了,怎么可能还给他!

唉,这个败家子,覆水难收啊。

虽然田是无法赎回了,但是汪千户想要搞清楚到底是谁买了原配的嫁妆田,于是走到墓地看墓碑,分别写着“诰赠一品夫人吴氏之墓”、“诰赠一品夫人黄氏之墓”、以及“诰赠一品夫人张氏之墓”、以及“亡妻赵氏之墓”。

居然有三个一品诰命夫人,这是京城那个豪门贵族?

正思忖着,身后响起守墓人的声音,“这里是锦衣卫指挥使陆大人的家族墓地,闲杂人等速速离开!”

作者有话要说:之前很多读者猜到了买主就是陆炳,以及李九宝父兄在三里屯修的阴宅就是给陆炳家修建的,恭喜各位答对了哈!你们很细心。

陆炳的坟墓的确就在北京的三里屯。五百多年后,这里成为酒吧聚集地,每晚都有买醉者在陆炳的坟头蹦迪,陆炳应该永不寂寞。

这是考据了内阁大臣,兼亲家徐阶给陆炳写的墓志铭里记载《世经堂集·东湖陆公墓志铭》:公存时尝卜地于朝阳关外三里屯,至是诸姻故合而谋曰:公之意不可违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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